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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加大事故源头的治理力度(44) (浏览次数:698)
发表于2008-3-6 11:34:00

    比如瓦斯,就是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源头。多年来,由于治标不治本,时有瓦斯爆炸或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严重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对此,各个煤矿也知晓事故源头,曾对瓦斯予以治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力度不够,事故隐患有所抬头,仍成为矿工心头之痛。
    在十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特意提出: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政府非常关心安全工作,并要求加大治理力度。我的理解: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政府和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治理事故源头工作,同时也表明政府对安全工作的明确态度与决心。二是做好“加大治理力度”的文章。所谓力度,是指人力物力的大投入。比如,煤矿最大的事故源就是瓦斯,要先抽后采,这本身就是一项较大工程。投入要大,花钱要多,不能搞小生产,否则治理事故隐患仅为一句空话。三是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代替落后的技术、设备和工艺,降低事故发生几率。四是对事故源不能心慈手软,该停就停,该关就关。多年来,相当一些企业摆不正生产与安全的辩证关系,往往是眼盯着经济效益,却不顾生命安全地蛮干盲干,导致事故的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五是对治理的项目,要限定时间、专人负责。不能因为生产而放弃重大隐患的治理。要大开绿灯。对不能限期完成的,要追究其责任。六是检查验收。对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之后,组织专家验收,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总之,要下狠招,动大力气,加快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进度,创造一个和谐的生存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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