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设“应急避难室”谈起(杂谈)
据《中国安全生产报》报道 近日,重庆市能源集团松藻煤矿在井下采掘头面相对集中的地方分别设置了5个应急避难室,供矿工在避灾时使用。应急避难室的设置旨在保证在突发灾害发生时,矿工能快速、有序地就近进入应急避难室内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每个避难室安装了8个压缩氧气自救器,配备了自来水、电话、条凳等物资和设施,可同时容纳30人躲避灾难。我看了这则报道,为松藻煤矿的做法大加赞赏。笔者曾写过一篇言论《煤矿不妨设置安全庇护所》(见2009年1月8日二版《中国安全生产报》)我以为,这只是个呼吁,不知猴年马月能够实施。没承想,松藻煤矿却捷足先登了。于是,我想到这样几个问题,一是煤矿怎样做到以人为本,并不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开空头支票,而是付诸实施。一个实际步骤比一迭子纲领更重要。二是世上没有路,而是走的人多了形成了路。比如,应急避难室,以前可能没有,即使有也是简陋的,起不了多大作用。我觉得,该矿为其他煤矿提供效法的样板。三是效法者不能东施效颦。应急避难所,矿工保护伞,庇护所,不能充样子。四是必须舍得安全投入,不能小家子气,我们从事的社会大生产,大生产就应有大生产的样子。五是应急避难所,怎样设置,能否抗住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以及透水的威胁。应值得有关专家的论证。使其起到保护矿工生命的作用,而不是花瓶。六是既要实用,又要起到保护作用。七是如何推广,值得研究。既不能一阵风,又要考虑可行性。笔者希望“应急避难室”的安全设置应在各地开花结果,其目的,就是保护矿工的人身安全,方能有更多的年轻人加入矿工的行列,为国家生产不带血的优质煤!(写于11日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