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权拍卖吗?
烟花爆竹经营权拍卖吗?
合肥龙岗拍卖烟花爆竹经营权
新安晚报12月4日刊发《龙岗“纸”贵》一文,报道了合肥市龙岗开发区管委会公开对东二十埠及其周边地区的30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权进行拍卖,并最高拍出17万多元的“天价”。报道引起社会关注,一些市民对此表示难以理解,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不赞同地方政府如此操作。
合肥市民周先生表示,他对一个烟花爆竹经营权能拍到17万多元感到很惊讶,“这么高的价格,一般的经营户怎么能承受得了呢?而且拍卖得来的资金做何用途呢? ”另一位市民张先生表示,对这一拍卖行为的透明程度很是质疑,“起拍价格的设定有什么依据?为什么不公布呢? ”
安徽省安监局危化处的张峰处长对此表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是由县、区级的政府来完成,龙岗开发区管委会即使拍卖,也要经过瑶海区政府的审核,同时在安全管理上也要严格考核。另外,根据省安监局的文件规定,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一年,临时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是半年,而龙岗开发区管委会拍卖为期两年的经营权,“这显然是不符合文件规定的”。
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的高明生律师介绍,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表明烟花爆竹经营权的拍卖是违法的。
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司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拍卖毕竟是一个商业行为,我们不赞同地方政府拍卖烟花爆竹经营权,这样会给一些市民带来一些误导,而且拍卖中的很多细节如何操作也是个问题。这种拍卖经营权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魏鑫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