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装及检修操作规程
1.参加检修各工种,应严格遵照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较大维修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设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起吊设备的可靠性,严禁超负荷带病运转。
2.设备在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不准用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器内部时,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必要时还应将断电装置加锁,然后由进入设备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一切工作准备完成后,方可进入设备内进行工作。
3.设备检修完工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经检查确认无错后,方可通知有关部门送电试车。
4.检修钳工操作规程
(1)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不得丢失,检修机械零部件的结合面时,应将吊起部件部份整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2)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帽接触部份,不得粘有油脂,接触紧密,不可在扳手上加套筒用力,也不可用扳手当锤使用。
(3)钳工使用手锤、扁铲、锉刀、刮刀、虎钳等专用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的操作规程,以免发生事故。
5.起重工作规程
(1)起重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场地,以及所用工具,设备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应熟悉各种手势,信号旗语等。
(3)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等,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和选用适当工具设备,不许斜吊,不许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不许超负荷吊装以及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工具。
(4)起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起重物上严禁有人站立或人与物一起吊运。
(5)严禁将有电缆通过或有滑线电缆的钢梁,水泥梁作为起重支承点,不得随意在钢梁、设备及楼板上焊接吊环和打吊孔,必要时,要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经计算后,方可进行,吊环要焊接牢固可靠。
(6)厂房内吊装孔、每层之间,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装置和自动装置,各吊装孔,必须有牢固盖板或栏杆,临时吊装孔眼,必须设置临时栏杆和盖板,并加醒目标志,以防行人跌落。
(7)严禁工作人员随吊装物和吊钩一起上下吊运,厂房内吊装孔下严禁行人。
(8)严禁在运行管道、带电运转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或其它物体上,固定滑轮、葫芦、巻扬机等作为起重物的承力点。
(9)各种起重工具都要符合规格,经常检查,定期检修,维护电动葫芦,检修后,必须作超载20%的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0)各种设备的起重吨位,必须明确、清楚,以及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等,必须灵活可靠。
(11)各种起重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建立设备档案,各零部件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必须更换时,应经主管部门同意。
(12)吊钩、吊环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应予更换:
(1)表面有裂纹、破口。
(2)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13)自动起重机应符合劳动部、机械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技术要求。
(14)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钢丝绳烧坏或断一股。
(2)钢丝绳表面钢丝被腐蚀,达到40%(直径)以上。
(3)受过死角擦扭,部分受压变形。
(4)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达到下列数值的:
①安全系数在6以下的为钢丝总数的10% 。
②安全系数在6以上的为钢丝总数的1.3% 。
6.高空作业
(1)凡离地面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病,深度近视等,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若有不符合要求,应禁止使用或拒绝登高作业。
(4)高空作业要穿软底鞋,不许穿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或摔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栓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栓在有尖锐棱角的物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5)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要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工作。
(6)使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中间不得缺层,并应牢固地支撑在墙柱上,梯角要有防滑措施,靠放斜度不小于30°度,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
(7)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材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吊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或器材。
(8)学徒工在没有专职师傅的带领下,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9)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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