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化品经营)
一、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二、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三、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四、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应急演习活动。
五、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六、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七、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企业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入内。
八、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或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