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化学品保管发放安全操作规程
化学品保管发放安全操作规程
1 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化学毒品的性质及其危险性,应知道有关安全卫生知识,剧毒物品库须随时加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 凡贮存有毒化学品的仓库(含车间仓库),应采用一层建筑,保证良好的通风,严禁烟火,并应配备适用、可靠的消防设备。
3 存放毒品的地点,必须保持清洁、干燥,要按毒品危害性质分类储存,摆放整齐,标识醒目,妥善保管。自燃和爆炸物品不准存放在同一库内。毒性物品上面必须注有明显的标志。
4易爆、剧毒品等物严禁和任伺有机酸类和无机酸类存放一起,必须分开贮存,以免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
5 剧毒品库应设专用称量工具,该工具不得兼做他用,严禁赤手发料。
6 凡装过毒品的各类盛器应用1 0%硫酸亚铁和1 0%的漂白粉液清洗3 min,待溶液化验合格后,才可放置库外。
7 发放人员因事或患病,需他人代替工作时,必须经领导批准且称量和清查库内剧毒品,办好交接手续。
8 保管人员领发料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和用具,工作完毕后立即脱掉,不准将沾染有毒品的防护用品穿戴回家或到公共场所。
9 领用剧毒品的单位,经有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负责零发工作,领发人员监护至投入使用为止,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领取(所领毒品应一次用完)。
10 领发、搬运毒品后,须用硫酸亚铁、漂白粉合液把外露皮肤部分洗净。下班前30min一般不发剧毒药品。
11 剧毒品应有专用领发记录本,要详细记录入库、出库情况,在出库时要详细记录(领用单位及人员、时间、数最、发放人等)。
12 所有入库的剧毒品应完全符合技术条件和包装要求,须有制造公司出公司证明书,经检查合格后,才准许入库。待检剧毒品不得与检验过的毒品混淆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