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7.16”输油管道爆炸事故通报
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通报大连“7.16”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2010年7月16日18时许,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大连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为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吸取事故教训,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出通报,要求切实加强港口油品接卸、储存和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严格港口接卸油过程安全管理,确保接卸油过程安全。要制定接卸油作业各方协调调度制度,明确接卸油作业信息传递的流程和责任,严格制定接卸油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接卸油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论证和安全管理;加强对承包商和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二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各地要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尤其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与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要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要认真做好大型危险化学品储存基地和化工园区(集中区)的安全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严格审查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已建成基地和园区(集中区)的区域安全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四要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重特大事故的应对与处置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储罐区消防设施的检查,督促各有关企业进一步改进管道、储罐等设施的阀门系统;督促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项训练;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间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大投入,提高应对重特大、复杂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