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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报燕窝镇致3死23伤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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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重庆晨报 文章来源:重庆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5-16 9: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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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5月14日上午9点多,重庆合川区燕窝镇发生一起死亡3人、受伤2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越线超车、临危措施不当等所致(事故车辆行驶速度正在鉴定中)。随后,肇事客车司机被刑事拘留,由安监、公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进驻客车所属的运输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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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上午9点多,重庆合川区燕窝镇发生一起死亡3人、受伤2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随后,肇事客车司机被刑事拘留,由安监、公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进驻客车所属的运输公司。
15日下午,交管部门向全市客运企业的上百名负责人通报了此事,并开始了对客运交通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行动。
3天以后出调查结果
14日上午9时18分,四川省蓬溪县赤城镇驾驶人李茂林(男,36岁)驾驶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分公司渝A59522“宇通”牌大客车(准载37人,实载26人),由重庆往四川省蓬南方向行驶,至国道212合川区燕窝镇庐山小学路段时,越过中心分道线超车,与相向驶来的渝CL5053长安志翔小轿车刮擦后,客车向前行驶,撞上公路右侧堡坎,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3人不同程度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后据初步查明,造成合川“5·14”较大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李茂林驾驶渝A59522号大客车越线超车、临危措施不当等所致(事故车辆行驶速度正在鉴定中)。合川区公安机关已对李茂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5日下午,在全市客运企业交通安全整治大会上,市公安交巡警总队表示,由安监、公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目前已进驻了肇事客车所属的运输公司,对此次车祸事故进行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3天以内将查明此次车祸事故的原因。
不通报“5·14”事故罚1万
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表示,企业的主体责任应当是社会责任,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会后,参会的各个客运企业负责人,要将合川“5·14”较大事故以及本次会议的内容通报传达到每个客运驾驶员,如果发现没有照办的,发现一个,单位罚1万元。
目前,全市已拉开了各类道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的序幕,各地公安交巡警部门也将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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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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