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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透水煤矿7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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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4 9:3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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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昨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新密“3·15”重大火灾事故的渎职官员王洪涛、朱东辉等8人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刑。其中被告人王洪涛、朱东辉、岳绚峰均被判处拘役3个月;被告人田松涛、朱新宪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其余3被告人均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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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新密“3·15”重大火灾事故的渎职官员王洪涛、朱东辉等8人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刑。其中被告人王洪涛、朱东辉、岳绚峰均被判处拘役3个月;被告人田松涛、朱新宪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其余3被告人均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3月15日晚8时30分,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主井西大巷第一绕巷发生电缆着火事故,导致25名矿工遇难。据救援人员说,遇难的25名矿工均未配备自救器,如果矿主按照国家规定给矿工配备自救器,一些矿工还是有生还机会的。
新密“3·15”事故发生后,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干警立即“以事立案”,对新密市煤炭管理局、新密市安监局、新密市牛店镇政府安全办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进行侦查。
新密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被告人王洪涛(新密市牛店镇政府工农办工作人员)、朱东辉(新密市牛店镇政府安全办工作人员)、岳绚峰(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城西二站站员)、田松涛(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城西二站副站长)、朱新宪(新密市牛店镇政府副科级干部)、张建涛(新密市牛店镇政府安全办副主任)、范建朝(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安监二科科员)、魏朝平(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安监二科副科长)8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据此依法对8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以玩忽职守罪对8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出资人付满仓、法人代表付晓、矿长白小博、安全矿长李丙灿、机电矿长王双彬五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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