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深度关注 今日话题 安全法规
易安评论 工伤保险 下载中心

安全技术 安全评价 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 事故案例 安 全 月

职业健康 原创大赛 易安商城
生活安全 安全文艺 展会信息

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搜索
  清华学堂火灾:修缮方案未报批           ★★★
 
清华学堂火灾:修缮方案未报批
作者:周逸梅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28 11:08:59
 
    核心内容:
 


        13日凌晨1点多,正在修缮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学早期标志性建筑清华学堂突然失火。44部消防车、308名消防官兵耗时两个小时才将大火扑灭。大楼东部部分屋顶被烧塌,过火面积达800平方米,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27日,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对此做出简短回应,称施工方有文物加固资质,但无文物修缮资质。火灾不会影响清华学堂修缮工程工期。

        据北京市文物局24日通报,清华大学未按要求上报维修方案,于今年8月擅自开工,对清华学堂进行加固修缮,施工单位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公司没有文物修缮资质,这些行为已涉嫌违法。通报称,经专家组评估,初步认定清华学堂受损严重。

        27日,顾秉林在一个会议场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开始对清华学堂进行的是加固工程,施工单位有文物加固资质。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清华学堂需要进行修缮。在相关方案还没有报批的情况下,就发生了火灾。

        顾秉林表示,清华学堂修缮工程何时复工,须等相关单位通知。他同时表示,复工后学校会加强管理,修缮工程工期应该不会受影响。

 

新闻录入:yuanchx    责任编辑:yuanchx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没有了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热 门 文 章
    推 荐 文 章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新闻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京ICP备09026624号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06011321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