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11月22日在内江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出事煤矿存在非法违法作业现象,疑为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现场会上,内江市副市长郑光伟和威远县县长曾令鹏就本次事故发生作了深刻检讨。
事故回放
出事煤矿存在违法作业将重罚
据广州日报报道,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成云表示,该矿井存在非法违法作业的现象,与导致9人遇难的威远县大山煤矿“8·11”事故如出一辙,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的采煤工作面在已探明有老窑积水,并发现有透水征兆的情况下,仍安排人员入井作业。
四川省煤监局、安监局局长林书成在会上表示,当时被困矿工分布在该矿井的12支路、13支路,而这两支路是该矿井的采煤通道。“矿工是否在这两支路从事采煤生产工作,将进一步得到调查,但该矿井违规作业基本已认定。”林书成说。
经初步检查,该矿井南翼采煤面未安装瓦斯监控器、人员定位系统、移动通信系统,消防系统也不完善,安全技术薄弱,安全设施不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威远县人民政府县长曾令鹏在会上表示,今年该县煤矿将全部停产整顿,并暂停所有煤矿技改扩产审批,并在明年内关闭现有煤矿50%以上的煤矿,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据悉,出事煤矿“肯定是重罚” 。 县长就矿难检讨
又据成都晚报报道,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上,内江市副市长郑光伟和威远县县长曾令鹏就本次事故发生作了深刻检讨。
威远县县长曾令鹏在检讨中称,威远在发生导致9人遇难的大山煤矿“8·11”事故后又发生“11·21”透水事故,充分暴露出威远县事故多发的势头未得到有效遏制。“11·21”事故的发生,反映出威远县的监管不够细、不够科学,驻厂监管人员素质不高,难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企业的主体责任未落实,煤矿负责人在利益的驱动下,违背相关规定,违规下井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不敢或不愿意和违法违规现象作斗争,正是这些原因导致了“11·21”透水事故的发生。
“我们对此深感不安,在此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深刻检讨”,曾令鹏说,目前,威远县内所有煤矿都已停业整顿,并逐一对所有煤矿进行“体检”,不符合规定的煤矿一律不准开工,该关停的一定关停,违反相应规定的,一律顶格处罚。
创下零死亡记录
矿领导带队下井起了决定作用
据四川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威远煤矿透水事故的成功自救,将对四川省煤矿的安全生产起到借鉴作用。
该负责人表示,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对29名矿工成功获救作用明显,此次矿工成功获救首先要得益于透水不深,排水及时,尽管井下的许多自救设备没有用上,但是如果发生瓦斯泄漏或者爆炸,要是没有这些自救设备后果将不堪设想。在此次救援中,有一位总工程师在事故发生后,下井指挥营救工作,为29名矿工成功获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领导和相关技术人员下井指挥,不仅在平常有助于安全生产的保障,一旦发生事故,还可以及时稳定事发现场群众的情绪,利用他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营救工作带来极大帮助,这也是领导下井制度的本质意义。
“本次事故的发生反映出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不力,和煤矿负责人存在重经济效益而淡薄安全意识现象。”郑光伟在检讨中说,煤矿发生事故前,相关部门曾经派人对煤矿和周边的水文情况进行过勘查,发现有透水的可能性,但却未能进行及时处置;内江市相关监管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后并未追究落实,开了罚单就了事;矿领导对煤矿的各项监测数据也存在平时不关心的现象。
最后升井副矿长讲述被困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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