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郑州市政府发布《郑州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奖励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举报,以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与此同时,原《郑州市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举报奖励办法》(郑政办〔2009〕23号)废止。
内容
九项安全隐患可举报
5日,郑州市煤炭管理局有关人员说,九项安全隐患可举报。
1.煤矿证照不全,擅自建设、生产的。
2.煤矿违法违规生产的。
3.没按标准关闭到位或死灰复燃的。
4.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强令矿工冒险作业的。
5.没有落实矿级领导带班入井制度,或入井登记档案造假的。
6.煤矿企业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无证上岗的。
7.隐瞒煤矿伤亡事故的。
8.煤矿存在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没按规定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的。
9.举报煤矿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
重奖等你拿
举报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
给予举报人5万元的奖励
举报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或隐瞒煤矿一般事故的
给予举报人2万元的奖励
举报隐瞒煤矿较大事故的
给予举报人5万元的奖励
举报隐瞒煤矿重大事故的
给予举报人8万元的奖励
举报隐瞒煤矿特别重大事故的
给予举报人10万元的奖励
途径
四种方式可运用
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向郑州市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部门进行举报,也可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
郑州市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部门设在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22号
邮编:450015
电话:67176808
传真:67176800
举报网址
http://222.143.36.7/zzsmkkq/
“举报人举报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住址等情况,以便及时与举报人联系。”这名工作人员说,各类举报案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郑州市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核查处理时限。
奖励
最高可奖励10万元
“实名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将会根据情况给予举报人经济奖励。”这名工作人员说,最高可奖励10万元。对于匿名举报的事项只核查,不给予奖励。
举报奖励由市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保证支付。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举报,没有奖励。”
“受理举报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这名工作人员说,若有人泄密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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