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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9份通知未能阻止校园踩踏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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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青年…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29 9:0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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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2010年1月至今,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教育厅已转发、下发关于校园安全工作各类通知文件19份,为全区各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敲响警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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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2010年1月至今,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教育厅已转发、下发关于校园安全工作各类通知文件19份,为全区各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敲响警钟。3月23日,自治区教育厅再次紧急下发内部明电《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然而,2010年3月24日下午4时,三年级学生孙曼菱的追悼会在乌鲁木齐市殡仪馆静静地举行,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师生用精心准备的粉红书包和可爱玩偶沉痛哀悼一个如花生命的黯然凋谢。
事故发生于22日9时35分,在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存放清雪设备的工具房小院内,三个年级(分别为三、四、五年级)的学生领完清雪工具通过院内一条长约50米、宽约1.5米的狭长巷道时,三年级学生孙曼菱摔倒后被身后的同学拥堵踩压,随后立即被老师送往乌市建工医院实施抢救,于当日22时宣告抢救无效死亡。踩踏事件还造成一名学生膝关节脱位伤,两名学生软组织挫伤。
事发前一天乌鲁木齐市区普降雨夹雪,导致校园内积雪,路面湿滑。
此时,距离2009年12月湖南育才中学踩踏事故导致8名学生死亡、26人受伤的惨剧仅仅过去3个月。
原定于24日召开的乌鲁木齐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也提前在23日上午召开,乌市教育局局长胡军海在会上说,校园的安全、学生的生命是天大的事情。各区县再不能一味地转发文件,一味地宣读,必须牢牢抓在手上,一天都不能忘,严格做,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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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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