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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撞死2大学生逃逸被判3年 家人赔1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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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楠 卓春… 文章来源:都市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30 7:5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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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2009年10月5日晚上,胡峻凯与朋友在仙居一家海鲜酒楼吃饭,喝了四五瓶啤酒,然后驾驶借来的马自达轿车离开。次日凌晨1时10分许,胡峻凯抢黄灯,撞上了王鑫驾驶的摩托车,王鑫和后座的张燕萍当场死亡。胡峻凯弃车逃逸后,喝了许多水和牛奶,6个小时后等酒气散了才在亲属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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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5日晚上,胡峻凯与朋友在仙居一家海鲜酒楼吃饭,喝了四五瓶啤酒,然后驾驶借来的马自达轿车离开。次日凌晨1时10分许,胡峻凯抢黄灯,撞上了王鑫驾驶的摩托车,王鑫和后座的张燕萍当场死亡。
胡峻凯弃车逃逸后,喝了许多水和牛奶,6个小时后等酒气散了才在亲属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
两名死者是中学同学,都只有19岁,同在杭州上大学,国庆节在家休假。当晚,张燕萍去探望王鑫的母亲,王鑫送她回家。
由于男生王鑫的父亲是仙居县公安局的民警,而肇事者胡峻凯的父亲是公安局长的司机。身份的特殊,让这起案件在当地引起关注。
2010年1月29日上午,仙居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胡峻凯十分沉默,对于指控的事实和检察官出示的证据,均表示无异议。
最后,法庭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峻凯有期徒刑三年。
此前,胡峻凯的家人已经向2名死者的家属分别支付了60万元共计120万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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