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一名15岁女孩,来京后跟随谭某做清洁工作。在一次工作中,小叶的左手臂卷进高温烫平机,导致截肢。小叶向谭某索赔,但是谭称他和小叶均受雇于一家保洁公司。法院一审判决保洁公司赔偿小叶66万余元,谭某无责。尽管一审胜诉,但小叶认为谭是“真实雇主”,应当担责,遂提起上诉。
2009年2月,小叶从老家甘肃省礼县来到北京。经过在北京打工的小姨介绍,小叶到房山长阳镇跟着谭某干活,月薪600元,主要工作是清洗宾馆酒店送来的床单被罩等。
2009年3月26日下午,已经连续工作两天的小叶被带到通州张家湾的亚利华洗涤有限公司车间继续干活,负责把洗好的床单输进烫平机,进行高温烫平并碾压。工作中,小叶的左手臂被卷进了机器中。当晚,解放军304医院对小叶进行了手术,第二天她在病房中醒来时,左袖管已是空荡荡一截。
小叶出院后,委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律师陈苏到亚利华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得知,小叶不是亚利华的工人,谭某才是小叶的“老板”,亚利华公司只是把车间借给谭使用。
由于不知道谭属于哪个公司,就无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仲裁了,索赔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小叶向通州法院起诉谭某和亚利华公司,索赔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165万余元,同时申请为小叶做法医鉴定。2009年7月6日,法院以雇员损害赔偿立案。
开庭时,谭的代理律师拿出谭系北京广成保洁有限公司(简称广成保洁)副经理的一张证明,认为谭某只是替公司雇用小叶,应该由公司负责而非谭本人。
12月9日,法院判决认定,广成保洁是小叶的雇主,谭某雇用小叶是职务行为,故广成保洁承担赔偿责任,谭某无责。法院判决广成保洁承担80%赔偿责任,小叶父母承担20%责任,广成保洁赔偿小叶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66万余元。
对于这个结果,小叶并不满意并向二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法院追究“实际雇主”谭某的责任。
陈苏说,在本案中,小叶一直知道的老板就是谭某,根本不知道谭某有什么单位;而出借场地设备的北京亚利华公司,也一直认定自己是与“老谭”合作,根本不知道广成保洁的存在。
小叶方面认为,广成保洁是一家注册资金只有5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很明显就是谭某为了逃脱责任而临时借用的空壳公司,其目的在于将责任推给一家没有执行能力的公司,导致判决无法执行。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09年9月23日,小叶被鉴定为四级伤残。随后小叶到康复中心开始接受肌电手信号测试,因为医生说如果再不进行测试,以后信号弱了就无法安装肌电手了。但是安装假肢的费用每次就得10万元,小叶和她的家人都没有这笔钱。
目前,小叶仍拖着空荡荡的袖筒,等待赔偿的钱到手后安装假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