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房山盗矿3人亡”追踪
2009年11月5日,房山区史家营乡金鸡台村一黑煤窑发生事故,造成吴永红、杨新祥和宋高生三名矿工死亡。据当事矿工称,事故系史家营乡一副乡长授意矿点巡查保安点燃矿口,黑煤窑内部发生坍塌导致。
11月15日,三名死者的家属与房山史家营乡政府签署协议,同意不再追责,火化尸体。截至17日,三家各领取95万现金后,陆续返回老家。
尸体火化完家属领到70万
据宋高生家属称,11月15日,经过五天的谈判,他们与史家营乡政府就善后事宜达成一致。起初,乡政府欲依据普通矿难的标准处理,每人大约获赔30万元。不过,乡政府14日同意每人赔偿70万元。次日的最后一次谈判中,双方最终确定每人赔偿95万元。
宋高生家属称,15日傍晚,双方从警方法医处领取死者遗体后,前往房山大石河火葬厂,将尸体火化。
“刚完事,钱就拿到了。”宋高生家属称,乡政府工作人员分两次,以现金的方式给予他们赔偿金。第一次是在火化结束后,家属领到70万现金。第二次是在家属上火车离京返乡时,对方再给余款。
遇难矿工吴永红的家属也对此流程予以证实。
“能拿到钱就不错了”
11月14日,房山区公安分局民警向三名遇难矿工的家属陆续送去此次事故的鉴定结论书。该鉴定书显示,三名死者系身中一氧化碳死亡。据悉,在当天随后的谈判中,吴永红的家属曾多次强调,此次矿难是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的责任事故,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矿难来处理,必须明确相关的责任人。
但17日,吴永红家属的想法已完全改变。家属表示,火化前,乡政府曾与他们签下协议书,其中一条内容为家属同意不再追责。
“还追什么(责)啊,能拿到钱(赔偿金)就不错了。”吴永红的家属表示,目前,他们十多名赴京的亲友全部回到了湖北蕲春老家。该家属最终未透露协议书的具体内容。
矿场现状
离职矿工等老板回山开工资
11月5日的矿难发生后,17日,金鸡台村通往事发矿井的斜坡路覆盖了厚厚的冰层,通往附近深山的土路上已少有大型车辆通行。岔路口一家村边小卖部前,七八辆大型铲车整齐地停在路边空地上,旁边的圆木则被多日前的积雪覆盖。
一名村民说,自从矿难发生后,政府来人要求所有私矿全部停采。大批矿工被清理一空,山里比往年冷清了许多。
小卖部的店主说,往常没有封矿时,她的商店每天至少盈利两百多块,“现在连一包烟都卖不出去了”。
商店紧邻的一间十余平米的小屋内,六名男子正吃着一盆泛着少量油花的白菜炖肉。他们说,他们是从矿场辞工的工人,正在等老板回山开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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