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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煤矿非法生产致9人死 两矿被罚5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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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全监管…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9 8:4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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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2009年2月12日和3月5日,四川达州市达县境内的新荣煤矿和金龙集团公司,因非法组织生产,酿成事故致9人死亡。近日有关部门对两家煤矿作出了557万元的巨额罚款,3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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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7月8日报道 2009年2月12日和3月5日,达州市达县境内的新荣煤矿和金龙集团公司(寿田嘴煤矿),因非法组织生产、酿成事故致9人死亡。近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西监察分局、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达州市监察局,对两家煤矿作出了557万元的巨额罚款,3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行政处罚。
2009年2月12日,达州市新荣煤矿发生一起较大放炮事故,死亡5人。3月5日,达县金龙集团公司(寿田嘴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事故,死亡4人,轻伤4人。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组织达州市相关单位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并于近日分别对两起事故作出了处理。
对新荣煤矿非法组织生产(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较大事故,且迟报事故、安排人员作伪证等给予罚款228万元的行政处罚;矿长陈玉全、安全员周文昌、该公司总经理朱兴平涉嫌构成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名有失职渎职行为的驻矿监管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对10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
对寿田嘴煤矿非法组织生产、违章指挥导致较大事故,且不及时组织事故抢救、迟报谎报事故、伪造事故现场、安排人员作伪证等给予罚款329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75.969万元,业主郭兆华、郭兆富,矿长唐体元,副矿长何刚兴,绞车工刘辉等5人涉嫌构成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名有失职渎职行为的驻矿监管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1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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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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