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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气体泄漏事故企业法人代表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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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阴日报 文章来源:江阴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18 10:1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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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2009年5月16日上午,璜土镇新星化工厂法人代表於伯兴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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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6日上午,璜土镇新星化工厂法人代表於伯兴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作为企业法人代表,於伯兴没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安全设施要求和条件要求,违反了相关法律,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羁押到江阴市看守所。
据悉,5月11日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立即关停了新星化工厂,并迅速请专家对厂内残留的生产原料进行妥善处置,确保不发生二次事故。同时正在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我市将立即对全市化工企业、尤其是学校和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的化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条件的立即依法关停。
相关链接:
江西江阴气体泄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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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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