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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老人公寓失火案负责人被判三年           ★★★
 
温州一老人公寓失火7人遇难 负责人一审判三年
作者:中国新闻…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5 9:00:38
 

  原本是为老人提供舒适生活的宽心公寓却成了“伤心”公寓,一场大火让七名老人命丧火海,身为公寓负责人的潘相林难咎其责。近日,浙江温州鹿城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审判处潘相林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2008年12月3日凌晨,位于温州鹿城区矮凳桥路的宽心老人公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7名老人死亡。遇难的7个老人,年龄最大的94岁,最小的51岁,宽心公寓成了"伤心公寓"。惨剧发生当日,身为宽心老人公寓负责人的潘相林迅速被公安刑事拘留。今年1月7日,潘相林被鹿城区检察院正式批捕。两个多月后,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4月,潘相林租用位于该区矮凳桥某公司厂房,用于开办宽心公寓。经鹿城区民政局批准,宽心公寓执业有效期限为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到期后,潘相林在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民政部门年检,且没有在介护老人床头安装呼叫铃的情况下,仍继续经营宽心公寓。去年12月3日凌晨,一名老人使用打火机不当,引发火灾,导致惨剧发生。

    法院认为,潘相林作为宽心老人公寓负责人,在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应予惩处。故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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