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深度关注 今日话题 安全法规
易安评论 工伤保险 下载中心

安全技术 安全评价 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 事故案例 安 全 月

职业健康 原创大赛 易安商城
生活安全 安全文艺 展会信息

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搜索
  北京规定施工现场临建房屋不得超3层           ★★★
 
北京规定施工现场临建房屋不得超3层
作者:北京日报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19 8:56:03
 
    核心内容:为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4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通知,住建委对临建房屋的设计单位、结构体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消防、用电和宿舍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不准在临建房屋内调配油漆、稀料;食物制作间、锅炉房和易燃易爆材料库房等生产性用房应位于1层;临建房屋层数不得超过3层。
 
 为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4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通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临建房屋不得超过3层。

  住建委对临建房屋的设计单位、结构体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消防、用电和宿舍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不准在临建房屋内调配油漆、稀料;食物制作间、锅炉房和易燃易爆材料库房等生产性用房应位于1层;临建房屋层数不得超过3层。

  在疏散通道方面,住建委明确规定,当临建房屋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房屋疏散楼梯的数量不得少于2部,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疏散距离不得大于25米,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1.1米等。临建房屋周围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和消火栓,禁止挤占临时消防车道,且不准在消火栓周围3米内存放物品等。

新闻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没有了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热 门 文 章
    推 荐 文 章
    相 关 文 章
    颍上公路分局铁腕抓安全
    贾庆林考察危化企业强调要安全生
    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安全”摘要
    赵铁锤:三年内建好煤矿应急避难
    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安全”内容
    两会声音:听各界委员话安全
    总局办理去年两会建议提案情况综
    盛光祖:确保两会期间铁路运输安
    北京六大工程作为2011年重点工程
    总局:安全生产“十一五”指标均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06011321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