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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存重大隐患企业可撤销资质           ★★★
 
福建:存重大隐患企业可撤销资质
作者:东南网   文章来源:东南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6 9:24:25
 
    核心内容:日前,福建省住建厅明确表示,2010年福建省将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企业不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现场管理混乱,工程存在重大隐患,将对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资质、资格。
 

  日前,福建省住建厅明确表示,2010年福建省将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企业不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现场管理混乱,工程存在重大隐患,将对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资质、资格。

    日前,福建省住建厅通报了2009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34起,死亡34人,其中发生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5起,非生产安全事故1起,共计26起,死亡26人,死亡人员均为一线操作工人。对中南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谢光健等25位项目负责人和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李贤桂等20位项目总监等事故相关责任人,予以一年内不得承担新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任务的处理。

    福建省住建厅明确,今年福建省将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不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等现场管理人员未按合同承诺到位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现场管理混乱,工程存在重大隐患,降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该撤销、吊销或降低资质、资格的,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资质、资格,绝不姑息纵容。

新闻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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