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了近期两起重大交通事故,具体内容如下: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1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0年4月1日14时30分,云南昆明石林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一辆号牌为云AR1088的安凯牌大客车,由云南昆明开往广东珠海,途经国道326线1177KM+700M处,在超车时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行驶的红河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所属一辆号牌为云GY1150的南京依维柯牌客车相撞,造成10人死亡、12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两辆客车超速、云AR1088大客车违法占道超车。
4月6日16时36分,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所属一辆号牌为粤D07202的金旅牌客车行驶至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粤东跳水馆附近路段,在超越同向行驶的号牌为粤D69595的小汽车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号牌为粤D01361的货车相撞,致使粤D07202客车和粤D01361货车侧翻,粤D69595小汽车起火燃烧,造成10人死亡、28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粤D07202客车违法占道超车并超速行驶。
以上事故暴露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中还存在客运从业驾驶人超速、违规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到位等严重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要求,迅速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加强领导,严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针对个别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群死群伤事故屡禁不止的情况,要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迅速扭转被动局面。
二、各级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迅速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的紧急通知》(公传发〔2010〕79号)要求,切实提高认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迅速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整治教育,切实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
三、要严厉整治客运车辆通行秩序,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要进一步调配警力,加强道路执勤执法,在市际、省际主要道路增加临时检查点,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的检查登记,加大对客运班线集中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严惩工作态势。要严格查处运输车辆超速、超员、违法超车、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做到查处一起、转递一起、抄告一起。
四、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要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人特别是大客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督促客运企业利用GPS监控平台,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控。对严重违规的驾驶员,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要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加强对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加快整治进度,做好公路养护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要做好雨天的公路养护工作,及时除水防滑,确保道路畅通、安全。要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增设限速标志和警示标志,施划减速标线和设置减速带,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控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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