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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管线事故超10人亡须报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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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核工… 文章来源: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16 8: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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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2009年12月15日,《北京市地下管线抢修预案》发布,地下管线事故将采取四级事故、四级预警、四级响应的抢修模式,死亡10人以上的突发事故必须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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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5日,《北京市地下管线抢修预案》发布,地下管线事故将采取四级事故、四级预警、四级响应的抢修模式,死亡10人以上的突发事故必须上报国务院。
地下管线包括九大类
《预案》明确,地下管线主要包含供水、中水、雨水、污水、电力、燃气、热力、通信信息、有线电视等九大类。今后,与这9类管线有关的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其中,死亡人数超过30人,或重伤人数超过1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均被视为Ⅰ级即特别重大事故。
但是,事故发生地如果为重点地区,或发生在敏感时间,容易引发一定政治影响和社会矛盾,不受四级分级标准限制。不论哪一级事故,死亡人数只要超过10人,须立即上报国务院。
瞒报事故市民可举报
不同级别的事故,分别对应不同的响应机制。Ⅳ级事故即一般事故发生时,区县政府先行处置;Ⅰ级事故一旦发生,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须立即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建现场指挥部,市应急委主要领导到场。
北京市民可监督事故抢修过程,如发现瞒报、未及时处置或处置措施不当,可向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举报。
事故发生时,如遇大风、大雪、大雨等恶劣天气,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将发布事故预警。结合事故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四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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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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