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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小学发生重大事故校长一律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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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方网 文章来源:东方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10 8:3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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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2009年12月9日下午,湖南省教育厅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规定凡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长一律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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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止湘乡校园踩踏事故等类似安全事故再出现,2009年12月9日下午,湖南省教育厅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规定凡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长一律就地免职。
12月7日21时10分,湘乡市育才中学下晚自习时,学生在教学楼楼梯间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事故,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其中3人重伤。
此前的10月至11月,湖南连续发生两起严重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10月19日,湖南娄底市经济开发区春田花花幼儿园园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严重超载,且司机无证驾驶,车辆翻入池塘,4名幼儿溺水死亡,26名幼儿不同程度受伤。11月27日,桑植县第一中学高一学生陈某等人,与县第十一中学初二学生刘某等人在县城街上发生纠纷,双方邀约社会青年,约定时间、地点以斗殴的方式解决问题,引发恶性刑事案件。两名社会青年腹部被单刃弹簧刀捅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湖南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在会上指出,目前,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是安全事故比较严重,安全事故发生率比较高。因此,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是当前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的一项首要工作任务。他要求湖南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广泛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
湖南省教育厅宣布,凡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长一律就地免职。因管理工作不到位,所辖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湖南省教育厅对市州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建议同级党委、政府追究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另据了解,从12月10日起到12月20日止,湖南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同时,将在各学校开展防踩踏安全演练,冬季防火演练两项安全演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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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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