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安全发展科学理念 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李毅中在第三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和主题演讲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由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今天开幕了。我谨代表国家安监总局,并以本届论坛主席的名义,向来自海内外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华建敏国务委员在百忙中莅临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再次阐述了我国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展望了我国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广阔前景,明确了努力方向和重点任务。建敏国务委员的讲话,使我们深受鼓舞,进一步坚定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强调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议上指出:“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这是我们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温家宝总理强调说:“经济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全党、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高度关注、支持。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正在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共同行为。
本届论坛的成功举办,以及围绕着“安全发展与和谐社会”这个主题而开展的一系列研讨和交流,对于进一步拓宽我们的眼界和思路,提升政府安全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快促进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无疑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国外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努力缩短与先进国家的差距,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下面我先做个发言。
一、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安全发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反映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生命最宝贵,生命至高无上,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是最大的人权。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的提出,进一步彰显了执政党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宗旨和信念,同时也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及其理论体系。
坚持安全发展,就是要求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必须以安全为基础、前提和保障,既不能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要求国民经济以及区域经济、各个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都必须建立在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上;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确保安全生产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
安全发展反映了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和谐社会所具有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基本特征,都与安全发展有着密切联系,都应在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体现。
安全生产必须贯彻依法治安的方略,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形成规范完善的法治秩序;必须严厉打击无视生命安全、践踏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的非法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必须建立安全诚信机制,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同时,只有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才能调动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和生活热情;只有大幅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创伤和震荡,国家才能富强安宁,百姓才能平安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安定;只有顺应客观规律,讲求科学态度,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才能有效防范事故,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确立,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安全生产事业。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安全生产列为专节,提出了“十一五”期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减少35%、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减少25%两大目标,将这两大指标与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百万吨煤炭死亡率,一并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各省(区、市)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设立了与国家规划指标相衔接的奋斗目标,明确了保障措施,从规划上保证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得到贯彻落实。各地区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措施强化企业责任和政府监管“两个主体”,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各部门加强配合协作,联合执法,齐抓共管;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所有这些,都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和实现安全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保障和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把握规律,迎接挑战,坚定实现安全发展的信心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安全生产状况不断得到改善。从2003年起,事故总量开始下降。今年1-8月,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源需求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3%和10.6%;其中煤矿事故分别下降13.6%和25.5%。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过高;安全生产相对指标与先进国家相比差距甚大;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给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带来负面影响。
研究表明,世界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普遍经历了从事故多发到逐步稳定、持续下降、最终实现根本性好转的发展周期。在工业化加速发展、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处于快速增长的特定时段区间,生产安全事故也相应较快上升,并在一个时期内高位波动。这个阶段称为事故“易发期”。我国目前正处在这样一个阶段,安全生产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安全发展任重道远。
分析起来,造成我国现阶段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的因素主要是:
(一)第二产业比重较大,高风险行业发展势头不减,加大了事故风险。2000年以来,我国第二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5%,分别为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增幅的2.8和1.3倍。采矿、建筑和运输业是各国事故最多的行业领域。先进国家经过长期的产业结构调整,普遍形成了服务业比重很高、工业和制造业比重较低、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较少的产业格局。目前我国第二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仍接近50%,远高于先进国家约35%的比重;采矿业、重化工业、建筑业发展势头不减,这几个行业事故死亡约占工矿商贸事故死亡总数的80%左右。
(二)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经济总量的扩大有可能导致事故增加。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但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冲动强烈,工厂矿山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现象比较普遍,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增加,导致新建改扩建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多发。
(三)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迫切需要进行教育培训。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工已成为高危行业生产一线主力。据我们对9省区的抽样调查,在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4个行业的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6.02%。其中煤矿为48.83%;非煤矿山为66.36%;危化品生产企业为33.75%;烟花爆竹企业为95.88%。另据调查了解,全国3000万建筑施工队伍中,约80%是农民工。农民工中文盲与半文盲占7%,小学文化占29%,高中以上仅占13%。近几年高危行业发生的伤亡事故,约80%发生在农民工较集中的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烟花爆竹小作坊和建筑施工包工队。加强对农民工的转产培训和安全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四)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为数不少的小企业生产手段落后,有的甚至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一些国有企业在改制、改革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滑坡;社会公共安全基础比较薄弱,防范和应对重特大事故灾害的能力还不强;安全法制尚待健全,非法违法生产问题还未真正解决;极少数公职人员存在的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和失职渎职行为,也在影响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所有这些,都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使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
对各国安全生产发展历程的分析还表明,安全生产除了受上述因素影响制约外,也与政府监管力度、安全文化建设等密切相关,“易发”并不必然等于事故高发、频发。事实上,各国“易发期”所处的经济发展区间、经历的时间跨度也不尽相同:英国、美国处于人均1000-3000美元之间,英国用了70年(1880-1950),美国用了60年(1900-1960);日本的“易发期”则处于1000-6000美元之间,时间跨度为26年(1948-1974)。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具有明显的后发优势,可以借鉴别国的经验教训,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和管理的优势,取长补短,实现跨越发展。相信只要我们敢于面对现实,迎接挑战,思路对头,真抓实干,就可以缩短发达国家所普遍经历的安全周期。用十几年时间,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性好转。
三、从国情和实际出发,确定目标,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安全发展
2004年初国务院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我国安全生产三个阶段发展目标:到2007年即本届政府任期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到2010年即“十一五”规划完成之际,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到2020年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性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对“十一五”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细化和分解。确定到2010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由2005年的0.7降为0.4;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2005年的3.85降为2.88;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下降20%以上。提出了13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具体指标,其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5%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以上,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农机、渔业船舶等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国务院确定了煤矿安全工作的两个近期目标:即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
上述一系列目标,清晰地展现出我国安全发展的战略步骤,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反映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全党、全国人民的迫切愿望。既是积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为了实现上述目标:
-----我们将继续坚持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揽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建立健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依靠人民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我们将抓紧实施安全生产源头治本、政策治本各项措施,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国务院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一些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在安全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宏观调控、教育培训、安全立法、激励约束考核、企业主体责任、事故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参与、监管应急体制等方面,研究提出了12项治本之策。近年来,国家在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提高事故伤亡赔偿、扶持重点煤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随着宏观、微观层次政策举措的制定实施,以及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治本之策的贯彻落实,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势必得到解决,我国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条件日益具备。
-----我们将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领域的对外开放。加强与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各国政府、政府机构、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等的合作与交流,认真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虚心学习借鉴国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方面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水平。
各位来宾,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中的安全生产,是一个历史性、全球性问题,也是当今人类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安全生产无国界。由我局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举办的这个论坛,为我们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希望大家利用这个平台以及其他各种途径,不吝赐教,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献计献策。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进安全生产这项造福于人类的事业,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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